中山三院医疗器械/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启动和培训工作指引

发布人: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发布日期:2023-09-20

适用范围:适用于所有在本机构开展的医疗器械(含体外诊断试剂)临床试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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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启动前准备

1.1 启动条件:已获得伦理审查同意意见;已完成临床试验合同签署;已完成上级监督管理部门临床试验项目备案;已完成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审批或备案(如适用)。

1.2 资料、物资、医疗器械(以下简称“器械”)准备:器械临床试验合同签署后,申办者/合同研究组织(CRO)按要求准备研究文件资料(研究者手册、临床试验方案、病例报告表、知情同意书、受试者日记等)、试验用器械及相关物资(冰箱、温度计、样本管、表格文本等),并将研究文件资料、相关物资递送至专业科室,保留接收记录。临床试验用器械设备运送至专业科室,由器械管理员接收并记录。

1.3 确定启动时间:原则上试验器械、物资到位,第一笔试验经费到账并开通免费检验检查通道后,申办者/CRO 与主要研究者(PI)初步商定项目启动和培训的具体时间,并在临床研究管理信息系统(CTMS)提交预约,待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(以下简称“机构办”)系统审核通过后即可召开,一般提前一周在CTMS预约。

1.4 确定参与人员:PI负责组织器械临床试验的所有研究人员进行培训。参与项目启动培训人员为专业科室人员(PI、研究者、研究护士、临床研究协调员(CRC)、器械管理员、资料管理员、质量管理员等)、机构办人员、辅助检查检验科室相关人员(涉及特殊流程操作)及申办者/CRO人员(监查员、医学经理、项目经理等)。

1.5 确定启动会议程:?PI负责组织启动会议,包括准备培训PPT、培训资料等。

2 召开启动会议

2.1 启动会签到:启动会所有参会人员均需签署《意甲直播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启动培训记录表》(附件1)或试验项目提供的启动培训记录表。

2.2 培训内容:PI和申办者/CRO代表对研究团队进行试验方案及试验相关内容的培训,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受试者的知情同意、受试者筛选、受试者入选与排除标准、访视流程、不良事件/器械缺陷和严重不良事件的处理与报告、器械使用管理、源文件记录等。涉及外送生物样本时,需要对样本采集、处理、保存及运输进行培训。试验过程确保受试者的权益得到保护。

2.3 讨论和答疑:研究团队针对试验方案提出疑问,PI或申办者/CRO指定人员对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。

2.4 授权分工:PI对已参加培训的研究团队成员进行授权分工,被授权研究人员在《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研究者授权分工表》上签名,最后由PI确认并签名。

3 启动会结束后

项目监查员做好启动培训会会议记录,整理后发送至机构质量管理员进行备案,机构质量管理员负责将会议记录连同已签署的《意甲直播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启动培训记录表》、培训纸质版PPT等归档到机构的项目文件夹中。

4 启动会后的持续培训

4.1?试验过程中,因工作需要新增研究者,将由PI/监查员进行GCP及试验项目方案培训,做好培训记录,并获得PI授权分工。

4.2 试验过程中,对伦理委员会批准的新版方案,研究者应接受新版方案再培训,并将培训记录保存于项目的研究者文件夹中。